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滩海开发公司)板G5~板111断块产能建设项目第 一 次环评公示

2022-06-08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滩海开发公司)板G5~板111断块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区块开发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

      建设内容:在第四采油厂(滩海开发公司)开采范围内的板桥油田部署新钻井,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新建3个井场(板桥1井场、板桥7井场、板桥8井场),拟部署新钻井30口,其中:油井18口,水井12口,平均单井进尺3250m,总进尺9.75×104m,新建原油生产能力6.81×104t。本次新建产能与因历年开采逐渐降低的产能可实现平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20539420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天津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联系地址见第二条)。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

立即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