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码头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06-1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码头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码头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50路19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8622783413
报告公示:/attached/file/20250611/20250611104937_85531.pdf/attached/file/20250610/20250610170705_37070.pdf//attached/file/20250611/20250611113005_789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