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工厂涂装车间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工厂涂装车间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生产基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工厂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431-85990074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滩海开发公司)板G5~板111断块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区块开发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 建设内容:在第四采油厂(滩海开发公司)开采范围内的板桥油田部署新钻井,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新建3个井场(板桥1井场、板桥7井场、板桥8井场),拟部署新钻井30口,其中:油井18口,水井12口,平均单井进尺3250m,总进尺9.75×104m,新建原油生产能力6.81×104t。本次新建产能与因历年开采逐渐降低的产能可实现平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20539420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天津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联系地址见第二条)。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滩海开发公司)板G5~板111断块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区块开发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 建设内容:在第四采油厂(滩海开发公司)开采范围内的板桥油田部署新钻井,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新建3个井场(板桥1井场、板桥7井场、板桥8井场),拟部署新钻井30口,其中:油井18口,水井12口,平均单井进尺3250m,总进尺9.75×104m,新建原油生产能力6.81×104t。本次新建产能与因历年开采逐渐降低的产能可实现平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20539420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天津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链接 详见附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查阅方式和途径: 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七、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详见附件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第七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联系地见第二条)。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