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津南分公司机动车维修扩建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6-09


        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津南分公司机动车维修扩建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津南分公司机动车维修扩建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津南分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津南经济开发区(双港)旺港路5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6月9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8522275137

报告文本: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津南分公司机动车维修扩建项目(第二阶段)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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